为加强罚没烟草物品管理,提高烟草专卖监管效能,保护涉案当事人及处置相关方合法权益,防止国家财产损失,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一条,规范衔接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紧密结合烟草专卖监管部门实际情况,聚焦解决基层执法中的罚没烟草物品处置难题,对各类罚没烟草物品的接收、保管、处置、收入上缴工作作出全面规定,改进了各类罚没烟草物品处置方式,优化了罚没烟、罚没烟叶原料处置流程,明确了罚没烟用辅料、烟机及电子烟等物品处置依据,强化了罚没烟草物品规范管理要求。
下一步,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会同财政部指导各地烟草专卖局建立健全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实现罚没烟草物品规范管理、高效处置,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维护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国家财税收入。